为切实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在2022年2月印发了《2022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农办牧〔2022〕6号)。
而从历年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来看,我国的饲料市场相对来说较为平稳,监督抽查的合格率均在98%以上;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却存在各种问题:现场生产条件与许可条件要求不完全一致,原料使用不规范,安全生产措施执行不到位,生产过程控制不规范,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落实不到位,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普遍存在。
※《GB 13078-2017 饲料卫生标准》
※《GB 10648-2013 饲料标签(含第1号修改单)》※《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兽药管理条例》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第 2625 号)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第 176 号)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农业部公告第 1519 号)
※《关于停止生产、进口、经营、使用部分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公告》(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194 号)
※《关于相关兽药产品质量标准修订和批准文号变更的公告》(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46 号)
※《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50 号)
※《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的规定》(农业部公告第 1218 号)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0年饲料兽药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农牧发〔2020〕8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牧〔2021]9号)等
饲料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饲料原料(饲料用胡麻籽饼等)和饲料产品(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精补料等)等。
【采样规则】GB/T 14699.1-2005 饲料 采样;
【试样制备】GB/T 20195-2006 动物饲料 试样的制备;
【检测方法】GB 13078-2017 饲料卫生标准等;
【测试周期】5-7个工作日。
(1)无机污染物:镉、铬、汞、铅、总砷、氟、亚硝酸盐、硫酸盐等;
(2)真菌毒素: 黄曲霉毒素B1,伏马毒素(B1+ B2)、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呕吐毒素)、玉米赤霉烯酮、赭曲霉毒素A、T-2毒素等;
(3)天然植物毒素:氰化物、游离棉酚、异硫氰酸酯、噁唑烷硫酮等;
(4)有机氯污染物:六六六、滴滴涕、多氯联苯总和、六氯苯等;
(5)微生物污染物: 霉菌总数、细菌总数、沙门氏菌等;
(6)产品成分和营养物质:粗蛋白质、粗脂肪、粗纤维、水分、粗灰分、钙、总磷、水溶性氯化物、总糖含量、维生素A、维生素D3、维生素E、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氨酸、蛋氨酸、铜、锌、铁、锰等。
(7)动物源性成分检测:鹌鹑、鹅、火鸡、鸡、鸭、貂、狐狸、猫、兔、狗、驴、猪、羊、牛、绵羊、山羊、水牛、鱼、转基因蜂蜜成分等动物源性成分;
(8)兽药残留指标:硝基呋喃类及其代谢物、氯霉素、恩诺沙星、金霉素、土霉素、强力霉素、螺旋霉素、替米考星、甲氧苄啶、磺胺甲恶唑、磺胺喹噁啉、磺胺氯吡嗪、己烯雌酚、地塞米松、利巴韦林、甲氧苄氨嘧啶、金刚烷胺、金刚乙胺、美金刚胺、毒杀芬、喹乙醇、喹烯酮、氟苯尼考、二硝托胺、氯羟吡啶、莫能菌素等;
(9)其他理化指标:过氧化值、酸价、净含量、感官、总碱量、干燥失重、pH、鉴别试验、粒度、鉴别试验、熔点、灼烧残渣、粉碎粒度、细度等;
(10)其他微生物指标:大肠菌群、白色念珠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等;
(11)添加剂指标:山梨糖醇、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乙氧基喹啉(乙氧喹)、苋菜红、胭脂红、叶酸含量、烟酰胺含量、L-抗坏血酸、酸化剂(富马酸、乳酸、柠檬酸、苹果酸、酒石酸等)等;
(12)其他项目:标志、标识、标签、三聚氰胺等。
服务优势:
√ 16年第三方检测机构,5000+平方米专业实验室;
√ 研发团队与时俱进,具有独立方法开发能力和团队;
√ 资质全面、经验丰富,具备饲料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所具备CMA资质;
√ 全产业链顾问式第三方检测机构,与多家科研机构和大学进行合作;
√ 能为饲料生产企业和政府监管部门提供专业全面的解决方案,可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客户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