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21世纪以来第19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全文共8个部分,包括: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加大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基层政府部门,要聚焦“三农”工作发展,毫不动摇、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有序做好乡村治理,引领基层乡村振兴。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夯实生产物质基础。粮食因其具有特殊性、战略性、基础性,在国际舞台上显现出重要的竞争力,在如此背景之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就成为我国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基础性工作。这需要我们一方面增强政策稳粮能力,持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研究制定适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点的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和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举措,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通过全方位大力度的政策支持,做到政策保本、经营增效;另一方面要增强产业兴粮能力,大力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推动农业生产方式变革,将传统农业向规模化、现代化、专业化的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打造农业关键核心技术,建设农业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加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保证乡村振兴前提。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弘扬愚公移山精神和脱贫攻坚精神,保证脱贫人口“零返贫”、边缘群体“零致贫”,促进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首先要完善监测帮扶机制,打通各部门监测平台数据壁垒,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数据核查机制,对第一时间发现的苗头问题,抓紧落实帮扶措施,提高监测帮扶效率,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做到应兜尽兜、应保尽保,着力巩固提升脱贫攻坚质量和成色。其次要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将稳岗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实现从“输血”到“造血”的转变,切实推动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落实落细。
有序做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村治理。要推动乡村振兴出新成效,就要紧密联系实际,有序做好乡村治理。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工作,树立乡村治理新理念,要坚持自治为基础,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同时以“党建+治理”为抓手,通过抓党建汇集力量,激发活力,完善乡村治理体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扎实开展党建引领和服务农民群众工作。
我们要牢牢抓住“乡村振兴”的工作导向,聚焦“三农”发展,全力抓好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把乡村振兴安排部署落到实处,开创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