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或食物安全) 指保证任何人在任何时候能买得到又能买得起为维持生存和健康所必需的足够食品。这一概念主要涉及粮食的供给保障问题,它经历了一个较长时间的演变过程。1974 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对粮食安全的定义为: 粮食安全从根本上讲指的是人类的一种基本生活权利,即“应该保证任何人在任何地方都能够得到未来生存和健康所需要的足够食品”,它强调获取足够的粮食是人类的一种基本生活权利。1983 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对这一定义作了修改,提出粮食安全的目标为“确保所有的人在任何时候既能买得到又能买得起所需要的基本食品”。[1]
呼唤全球性方案
尽管粮食安全所遭遇的挑战已经引起了不少国家政府和国际组织的高度警觉,但粮食安全问题并非一个或几个国家和区域性组织的单兵作战所能解决,未来需要制定一个全球性的应对方案。
提高全球性耕地的投入
第一,提高全球性耕地的资本投入。资料显示,世界一些主要粮食生产国提高产量仍有很大潜力,比如有“粮仓”之称的乌克兰,的粮食单产还不到美国的一半,拥有大量耕地的俄罗斯粮食单产甚至更低,而巴西还有4亿多公顷可耕地尚未开发。
营造公平合理的国际农产品贸易秩序
第二,营造公平合理的国际农产品贸易秩序。围绕着农业问题所进行的“多哈回合”谈判必须尽管结束,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应该在协调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做出相对的让步。主要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农产品出口国凯恩斯集团应当大幅削减对农产品的出口补贴,以欧盟、日本、韩国等为代表的农产品自给国集团必须大量削让关税和配额限制,而二十国集团也应当尽可能地降低市场准入的门槛。
创建协调性与联动性的国际机制
第三,创建协调性与联动性的国际机制。
(1)联合国可建立一个全球性粮库,履行“世界粮食银行”职能,并制定“特别借粮权”,帮助最不发达国家应对粮食危机,同时,“世界粮食银行”可以以优惠条件向出现短期粮荒的国家借粮。
(2)世界贸易组织可以获得撤销相关国家粮食贸易限制性规定的职权,即使一些国家需要设立新的限制规定,必须提前通报世界贸易组织进行协商。
(3)经合组织负责制定全球性的生物燃料指南和保障措施,审查和评估相关国家发展生物质能的长期影响,并且指定相应的政策对其进行指导。
(4)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负责评估相关国家应对粮食安全危机的财政政策,加强对国际市场粮食产品及期货的分析和监督,建立对粮食投机行为的纠错机制和严惩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