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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资行业20年发展历程

   2012-11-03 5610
核心提示:  山东是农业大省,耕地面积约1亿亩,农业基础较好,同时也是化肥等重要农资商品的产销大省,全省化肥的生产量占全国的1/10以上


  山东是农业大省,耕地面积约1亿亩,农业基础较好,同时也是化肥等重要农资商品的产销大省,全省化肥的生产量占全国的1/10以上,其中氮肥生产量占全国14%。化肥年需求量在1500万标准吨(折纯在600万吨)左右,约占全国化肥需求量的10%。随着中国农资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山东省农资行业经历了从计划专营到开放市场的发展历程,新的经营主体不断涌现,多元化、多主体的竞争格局形成。

  买方市场的多元化经营

  农资流通体制改革之后,农资市场从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主要特点有:一是买方市场的特点日益突出。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是农资产品全面的供不应求,到80年代末期,小化肥开始满足供应,大化肥供不应求,到90年代末期个别进口品种的供不应求,再到现在的全面供过于求,买方市场全面形成。二是形成了多渠道经营的格局,形成供销系统农资经营企业、工厂自销、农业“三站”、个体商贩并存,同时中农、中化等全国性大公司纷纷将触角伸向山东。三是市场竞争的态势发生了变化。从卖方市场下没竞争转向品牌和服务竞争。化肥经营实现了由过去的单一行政命令,硬性调拨向互惠互利、联合合作的关系过渡。四是化肥价格体系由市场主导,而不再是过去那种由国家统一定价。

  在这一过程中,供销社的化肥经营也经历过曲折的发展之路,由过去的独家经营、专营再到市场放开初期下的线断网破,再到上世纪90年代末的市场份额骤减。进入新世纪,供销合作社浴火重生,特别是化肥经营,从恢复经营,到创新经营业态,发展连锁经营,再到新型化肥经营服务体系,供销社年经营化肥数量逐年以10%以上速度递增。2011年,全省供销社系统农资销售额达到264.4亿元,化肥销量为1009.7万吨,其中,尿素销售294.5万吨,二铵销售97万吨,钾肥销售44.6万吨。

  行业发展仍需不断完善

  近十年,是我国化肥行业发展最快速的阶段,化肥行业进入一个周期性上升的过程,中国一家一户的传统小农经济在政府推动下逐步向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现代化过渡,目前来看化肥流通行业仍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农资流通渠道层级众多,小而分散,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市场秩序混乱。其次,近年来化肥产能以每年约10%的高速增长,供过于求的局面导致大小生产厂家不得不参与到恶性价格竞争中去。再次,由于化肥市场竞争激烈,各生产企业纷纷推出各种新型肥料,这些新型肥料有的有一定科技含量,有些只是炒概念,没有科学依据,所以新型化肥市场良莠不齐。最后,不公平竞争现象仍然存在。近几年农业部门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有的部门把测土配方施肥的资金补贴给了地方复混肥厂,再行政命令分销,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针对这些问题,需要行业携手同心,共同寻求突破发展,建议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提高农资行业整体规划和宏观调控水平。随着化肥流通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农资行业逐渐形成了大流通、大循环的格局。要提高农资行业整体规划水平,把加强宏观调控与发挥市场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增强行业发展内在活力。

  第二,以县域为基础,结合县域产业化特点,进行农资龙头企业规划和建设。整合各种经营资源,构建县乡村(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生产基地)等农资经营服务网络,同时把农资经营与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相结合。全面加强技术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服务范围,建立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注重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提升网络运营管理水平。

  第三,强化农资市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一是优化产销主体,大力扶持名优企业,保护名牌产品,推广、支持农资连锁经营,同时要充分发挥供销社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并规范市场监管主体,大力开展农资打假活动。同时进一步优化执法主体,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收费现象发生。三是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加强市场行情及价格方面的调研,做好信息交流和沟通。

  第四,建议政府对农资行业给予重点政策扶持。对大型生产企业在能源供应、交通运输等方面给予扶持,对农资流通龙头企业在网络建设、配送中心建设及农化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资金扶持,并大力扶持流通企业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使农化服务工作真正融入农资供应的全过程,促进农资经营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张美华,隋艳红,刘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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