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长江禁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剑锋4号”等专项行动部署要求,4月底以来,温州公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统一收网行动,有力保护了我市近海及内陆水域生态安全,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破相关案件74起、抓获涉案人员228名、缴获渔获物11万公斤、查扣船只11艘、涉案金额高达1200万余元。
2021年4月20日,龙港市公安局民警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龙港市兴翔景园旁有人以“毒鱼”的方式进行捕捞,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及陈某等5人,现场查获氰戊菊酯农药等作案工具。经查,当天18时,犯罪嫌疑人杨某等5人在龙港市兴翔景园旁边的河道内,使用氰戊菊酯农药等物品组成毒鱼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经核查,龙港市兴翔景园旁边的河道属于龙港市江南河网禁渔区,杨某等5人的行为涉嫌犯罪,目前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本案中使用农药毒鱼的方式是《渔业法》明确禁止使用的捕捞方式,其不仅对投放毒药范围内的鱼类产生影响,还会对水域生态环境造成持续性影响,是属于不分鱼类品种、大小的灭绝性捕捞行为。且食用这种中毒水产品后,对人体危害极大。
2021年5月,苍南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苍南县沿海海域,一非法捕捞团伙在禁渔区内仍然实施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活动。经缜密侦查,以林某军等人为首的非法捕捞团伙浮出水面。6月2日,经过精密布控,温州市、县两级公安出动200余名警力开展收网行动,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42人,查获涉案“三无”渔船3艘、“流刺网”18张,涉案车辆3辆。
经进一步侦查发现,2019至2021年期间,犯罪嫌疑人林某军等人多次在禁渔期使用“流刺网”非法捕捞水产品,并通过中介贩卖海鲜获利,涉案金额达1000多万元。目前,该案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81人,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
警方提示:该案通过大船“流刺网”捕捞的方式作业,捕捞量大,并以此形成了黑色产业链,其社会危害性及环境破坏程度更为严重。